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6-206266 生成日期: 2026-01-28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工作,政府,情况
所属机构: 会宁县政府 发布机构:
会宁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1-28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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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现发布《会宁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构成,报告中所有数据统计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25年,会宁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锚定法治政府建设和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局,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明晰职责分工、深化平台建设,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水平,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切实以政务公开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立足公安机关核心职能,聚焦民生关切、执法服务、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2条。其中:政策解读8条、部门文件3条、规划计划2条、预算决算3条、政策法规5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2条、政策咨询问答库7条、双随机及监管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度,我局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经严格核查,该申请事项不属于法定政府信息公开范畴,按规定作不予公开处理并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抓实抓细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一是精准划定公开范围,聚焦执法监管、政务服务、财政信息等重点领域,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二是规范分类管理体系,清晰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范畴,动态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压实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统筹监管职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实现信息及时发布、数据精准统计、平台常态维护,确保政府信息管理闭环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对标国务院及试点地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严格按照电子政务办工作部署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我局2025年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依法依规全面公开,实现公开事项与上级要求同频对接。二是强化平台运维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的日常更新与维护,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时限发布、更新各类信息,常态化开展平台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排查整改信息发布错误、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保障公开平台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三是探索多元公开载体,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推动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依托线上办事渠道同步推送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信息,拓展信息公开触达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5年,我局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机制,为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筑牢制度根基。一是完善审核把关机制,对拟通过网络公开的公文、各类信息实行多层级、全流程审核,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严肃性。二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定期开展工作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倒逼工作责任落实。三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深入学习2025年政务公开新政策、新要求,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6

行政强制

144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存在政策文件上传不及时情况;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公示公告信息未有新的更新。

改进情况:一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加强主动公开,紧紧围绕公安机关职能范围,持续扩大公开范围,提升主动公开的力度和时效;另一方面,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努力创新解读形式,注重灵活多样。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梳理政策解读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照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会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ining.gov.cn)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会宁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43-5904036;传真:0943-5904036;电子邮箱:29689857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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