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970-172765 | 生成日期: | 2020-01-24 |
文 号: | 关键字: | 2019年会宁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2019年会宁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信息来源:会宁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1-24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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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下简称《条例》),由会宁县公安局编制完成本报告,并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会宁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以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切入点,充分运用网络载体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一年来,会宁县公安局通过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及专门的申请受理点,开辟多个公共查阅点,运用会宁公安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公开渠道,定期发布日常治安信息,即时发布重大案(事)件处置情况,通报社区警情,为公众提供各种形式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接受群众监督、融洽警民关系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细化警种工作职责,开展系列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机关办事窗口等传统阵地和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高效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细化工作措施。通过完善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调整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相关要求,制定了依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办理流程,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三)丰富载体形式。坚持以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为抓手,坚持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务信息,依法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新媒体平台公布公安办事指南,并积极与政府政务办事大厅和甘肃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力求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办事条件。 二、主动公开概况 三、依申请公开概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概况 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工作情况。根据《条例》规定,我局自政府信息产生20个工作日内,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白银公安”网站公开。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机制,对被申请较多的政府信息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在网站“依申请转主动公开”专栏发布,并同步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新《条例》对实际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尚未完全落实;二是政务信息及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三是相关信息的整合和审核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五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局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全面推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抓好培训工作,组织多层次、多形式地学习新《条例》,借鉴学习其他单位先进经验。二是抓好贯彻落实,对照新要求发现工作短板,及时补缺补漏。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公安机关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四是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建设,启用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加强法制审核。五是提升服务民生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重点,在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努力回应群众关切。六是加强重大决策措施解读工作,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创新解读方式,增强重大决策措施解读工作的亲和力、传播力、影响力。
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统计范围是全县公安机关。
会宁县公安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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