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32 生成日期: 2024-09-26
文       号: 关键字: 项目,特许经营,采取,使用者,决定
所属机构: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根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哪些项目能够采取特许经营?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9-2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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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项目应是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项目应有经营收益,具备使用者付费的条件。哪些项目能够采取特许经营,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特许经营方案,经充分论证比选后,决定是否采取特许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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