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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13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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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会宁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县政府和县电子政务办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成立由局领导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股室配合的信息公开主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2022年,我局在会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发布公开政府信息5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县财政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会宁县财政局信息撰写工作责任清单,按月对财政信息撰写做出安排。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的程序,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积极落实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加强工作领导、加大板块信息维护、细化工作任务,严把内容关口、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要求,由各股室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办公室统一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规范运作。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2022年,我局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财政工作公开化、规范化,严格规范决策行为,完善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逐步规范,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专项资金、政府债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除依法应当保密外,主动向社会公开,增强透明度,让财政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五)监督保障。2022年,我局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上持续发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及时有序地开展。一是继续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内设股室(中心)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二是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通过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取得了实效,但在新时期信息公开要求相比,存在工作中的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方式创新不够、数量不平衡、解读政策偏少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总结并查找短板和不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编写质量,定期更新公开内容,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利用“会宁财政”微信公众号、市县各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大财政专项资金、预决算公开、债务管理、政府采购、非税收入收缴等信息重点亮点工作公开力度,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的政务服务,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会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会宁县财政局联系(地址: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会师镇会师南路200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3221079,传真:0943—322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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