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5-203022 | 生成日期: | 2025-08-16 |
| 文 号: | 关键字: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哪些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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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8-16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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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https://dljz.mof.gov.cn/#/homePage)并提交如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2.加盖公章的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5.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6.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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