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06 | 生成日期: | 2024-03-12 |
文 号: | 关键字: | 财政,资金,地方,安排,助学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中“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如何理解? | |
信息来源:财政部
发布时间:2024-03-12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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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政策,学生在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此次免除利息,参照贴息政策执行。 具体安排方式为:免息所需资金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可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已拨付给承办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可用存量资金中支付。不足部分或没有存量资金省份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在2024年预算中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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