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10 生成日期: 2024-12-19
文       号: 关键字: 评价,绩效,服务,项目,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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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政视角看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
信息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19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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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政视角看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

为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本文通过阐述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必要性及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取得成效,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内容梳理、分析,发现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工作中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措施。

一、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必要性及取得成效

(一)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的必要性

一是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择优选择承接主体减少对承接主体的差别待遇,进而起到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的效果。二是政府部门通过绩效评价,可以掌握政府购买服务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进度、预算安排是否合理,及时发现和修正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绩效偏差,调整预算安排,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三是可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让公众更全面了解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和绩效评价结果,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促进被评价单位规范管理并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政府购买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取得成效

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一是促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更加注重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对项目成本的严格控制和产出效益的科学评估,有效避免资金浪费和低效使用现象,促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高;二是绩效评价结果与服务合同管理、承接主体选择等挂钩,激励承接主体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使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三是为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有助于政府根据社会需求变化调整购买服务项目的种类和重点促进公共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

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内容

参照各级财政部门有关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规定,结合政府购买服务特点,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决策立项情况。主要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立项、服务内容及绩效目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重点评价项目服务内容是否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范围等相关规定,有无违规变相扩大购买范围,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是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具体服务内容是否具备公共性和公益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是否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组织实施情况。主要从项目组织实施资金管理情况两个方面进行评价。重点评价项目是否在充分开展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服务采购需求,采购服务的内容、水平、流程等要素是否具体明确,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需求是否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等要求制定同时,评价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评价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承接主体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评价相关制度执行是否有力有效、项目在实施过程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三)实现产出情况通过查验项目实际产出数量、质量达标情况、成果验收情况、完成及时性,预算支出情况等,综合评价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际达成的成果是否与合同约定的内容一致,对承接主体提供服务是否切实有效、符合合同约定作出判断。

(四)取得效益情况通过评价项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调查评估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分析评判项目实施效果等方式,科学评价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产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相关群体满意度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绩效评价制度不健全目前,国家虽然出台了一些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的政策文件,但缺乏统一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各地在实践中自行制定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存在评价标准不统一、指标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影响了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绩效评价主体能力不足。部分财政部门人员缺乏绩效评价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不够深入,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第三方机构的评价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机构缺乏专业的评价人员和技术手段,评价过程不规范,评价结果的可信度不高。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部分项目难以找到准确合适的个性指标,通用指标有时也不能全面反映项目的复杂情况,导致评价不够精准。

4.数据收集困难。绩效评价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但在实际工作中,数据收集存在困难。一方面,部分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对数据收集工作不重视,数据记录不完整、不准确;另一方面,数据来源渠道单一,缺乏多渠道的数据收集和验证机制。

5.结果应用不充分评价结果没有得到有效应用,政府部门和服务供应商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未能真正实现以评促改的目的。

(二)改进措施

1.制定统一的绩效评价标准。应制定统一的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为各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供指导。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提高绩效评价主体能力财政部门应定期组织绩效评价业务培训,熟悉绩效评价工作的流程和要求,掌握绩效评价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评价质量考核机制,对评价过程不规范、评价结果不准确的第三方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鼓励第三方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评价水平和服务质量。

3.科学设置评价指标。根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指标设置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性,同时,要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满意度,将服务对象的评价作为重要指标之一。

4.建立数据收集和验证机制。建立健全数据收集和验证机制,确保绩效评价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应加强数据管理,建立数据台账,及时记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同时,要拓宽数据来源渠道,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抽样调查等方式,收集多方面的数据,并对数据进行验证和分析。

5.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承接主体选择等方面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机制。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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