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1970-172854 | 生成日期: | 2023-02-08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财政部印发《储蓄国债发行额度管理办法》 | |
信息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3-02-08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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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库〔2022〕43号 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强储蓄国债发行额度管理,促进储蓄国债顺利发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21〕20号)有关规定,财政部、人民银行制定了《储蓄国债发行额度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储蓄国债发行额度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人民银行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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