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1970-172854 | 生成日期: | 2023-01-02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设立2023年春节临时便民年货摊位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3-01-02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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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设立2023年春节临时便民年货摊位的通知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繁荣节日市场,促进消费,规范春节期间城区环境的和谐有序,保持良好的经营秩序,同时为了方便市民购置年货,提升城区市容市貌环境管理水平,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繁荣和谐的消费环境,经报请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局今年在城区设置12处临时便民年货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路段 (一)执法一大队辖区:遵义东路南侧人行道(云麟宾馆至久盛通快修)、开发区十字东北角人行道; (二)执法二大队辖区:汉唐街文化演艺广场、西雁凯尔亮超市门口、金泰小区西侧公园、滨河东路钟鼓楼饭店南侧人行道、六幼南侧小广场、二幼南侧及东侧人行道、文化东路西侧临时停车场北侧人行道、二中对面空闲地、天润嘉园西侧人行道; (三)执法三大队辖区:汇福广场南侧人行道、砚台路两侧停车位。 二、设置时间 经营时间:2022年12月30日(农历腊月初八)至2023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 三、经营种类 年货市场经营种类包括干果、炒货、水果、糖酒副食、春联、灯笼、年画、生活用品等年货;禁止经营活禽类、宠物类、熟食肉类、生冷肉类和冷链食品;城区商场设置年货市场需报请我局登记备案后,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四、登记报名 2、报名地点: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师镇开发区瑞金路76号)。 3、所需证件: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彩色照片2张登记,并办理《临时占道经营登记备案证》,摊位号按申请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确定。 五、经营要求 (一)申请的摊位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经营,严禁将摊位倒卖、转让谋取利益; (二)各摊点必须严格服从管理,在规定时间、地点、位置规范经营,不得超区域、超时限经营; (三)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 (四)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音响设备招揽顾客; (五)各摊点不得搭建帐篷等经营设施,经营结束后不得在经营场地堆放经营物品; (六)各摊点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保证摊位周边卫生干净整洁,对违反或不服从管理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或取缔; (七)如遇政府重大活动需要和突发事件,各经营户应无条件随时配合调整经营时间或关闭临时便民年货市场。 (八)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兜售商品的,将由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请广大市民和经营者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12月26日 会宁县年货便民临时摊位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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