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高考,一些不法分子借机通过兜售高科技作弊器材、贩卖假试题、假答案等手段实施诈骗活动,扰乱正常的高考秩序和社会秩序。为维护国家招生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整肃高考考风考纪,创设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高考是国家级考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绝密材料,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可能非法获得关于高考试题的任何信息。窃取、刺探、收买高考试题及答案的行为均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凡是打着提供试题或答案的幌子,收取费用或兜售高科技作弊器材的,均属诈骗行为,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谣言,谨防上当受骗;同时正告不法分子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二、每个考场均启用金属探测仪,对入场考生实行身份验证和三次安检。考场内配置有壁挂式电波钟。为考生统一配发考试文具,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只准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严禁携带考试文具、草稿纸和手表、通信设备等规定外物品。三、我县高考各考点均设置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所有考场均启用视频监控系统,全程监控考试组织工作和考场秩序。考试结束后,对全部监控视频影像资料进行回放倒查,对考试现场未发现而在监控视频倒查出的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每个考场均开启无线信号屏蔽器,考试前一天和考试期间,邀请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出动无线电信号检测车,对考点及周边的无线电信号进行检测。四、严肃处理国家教育考试各种违法行为。《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普通高考中组织考生作弊、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均属犯罪,可处拘役、管制或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五、教育部实施考试诚信电子档案管理制度。考试违规事实记入违规失信平台后,将成为考生终身抹不去的污点。对严重违规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和举报贩卖“高考试题、答案”、兜售作弊工具、“枪手”替考、蓄谋串通作弊等违法犯罪线索。凡进行实名举报的,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对举报内容查证属实后,给予第一举报人两千元奖励。
县教育考试院:3221742
县教育局:3221824
县公安局:5904036
市公安局:5938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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