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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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大明园部分单元门没有无障碍设施的补充疑问 |
办件状态 | 处理完毕 |
留言时间 | 2024-05-20 | 留言人 | 前* |
留言内容 |
关于JACT-SJXXHNX2024050700002;JACT-SJXXHNX2024052000001的补充;既然本小区为2016年建设;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78页7.4.2条规定,7.4.2 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电梯的居住建筑应至少设置 1 处无障碍出入口,通过无障碍通道直达电梯厅;未设置电梯的低层和多层居住 建筑,当设置无障碍住房及宿舍时,应设置无障碍出入口;“” 另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6.6.1条规定 “6.6.1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1 建筑入口; 2 入口平台: 3 候梯厅; 4 公共走道,住宅人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6.6.2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6.6.2的规定。 供轮椅通行的门净宽不应小于0.8m; 供轮椅通行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度:供轮椅通行的门勇,应安装视线观赛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的下方应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 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0.15m,并应以斜坡过渡, 6.6.3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00m,七层以下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1.50m。 6.6.4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 |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 2024-05-24 | 回复单位 |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件编号 | JACT-SJXXHNX2024052000002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5月20日,您在会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正大明园小区部分单元门未设计无障碍坡道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正大明园小区由兰州城市建设设计院设计,于2016年开始建设,该项目设计中未设计无障碍通行坡道,您可以到我单位档案室查阅正大明园小区设计图纸。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实施,该小区建设时,对无障碍通行无明确要求。设计图纸经过专业审图机构审查通过后才用于施工,我单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严格监督建设及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完成了该项目建设。 给您带来的不便还请谅解。 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