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胜利闭幕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249人,实到213人,符合法定人数。
闭幕大会的执行主席是:(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王鹏飞、石成娟、刘勇、牟英、李岩、李桐、李旭娟、李兴泽、李思兵、李振华、张旭、张兴强、张振瑶、张耀明、陈磊、项歌德、南俊成、姚秀虹、贾全、符浩、魏列海。
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会宁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会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会宁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会宁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会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会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魏列海在讲话时指出,过去一年,全县各级人大组织和广大代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八个必须坚持”的重要要求,聚焦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政治引领坚定有力,履职尽责担当有为,代表工作提质增效,自身建设坚实过硬,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县委对人大工作充分肯定,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高度认可。
魏列海强调,一元复始,万象更新。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县委十六届十六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号召全县上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勇毅前行,为“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会宁篇章不懈奋斗!”此次大会审查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批准了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票决了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进一步将县委全会确定的工作部署、任务目标,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全体人大代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全会和这次人代会的安排部署上来,牢记职责使命,依法履职为民,凝聚奋进力量,努力书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答卷,奋力谱写会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魏列海强调,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学细悟强根基,坚定不移跟党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想事有政治站位、谋事有政治立场、干事有政治考量;要坚持服务中心大局,汇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发挥引领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强化监督落实,紧扣发展所需,依法履职尽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会宁贡献力量;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书写人大代表履职为民时代华章,深入调查研究,维护人民利益,发挥代表作用,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展现新时代人大和人民代表的风采;要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开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打造模范机关。
魏列海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县委将一如既往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全力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开展工作创造更好条件。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人大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更加自觉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支持和推动人大工作。各级人大组织要坚定政治立场、坚持服务大局、坚守为民情怀,做到中心工作在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奋进力量就凝聚到哪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人大力量。“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接受、积极配合人大监督,依法向人大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人大决议,扎实办好代表议案建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水平。各位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来自群众、植根群众、联系群众的特点和优势,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认真履行职责,为人民发声,为发展助力。
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贾全宣布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闭幕。
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会宁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
决议
(2026年1月12日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李桐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2025年和“十四五”时期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和2026年主要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5年及“十四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标落实省委打造“七地一屏一通道”和市委构建“三地一极”发展格局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沉着应对风险挑战,扎实推进“强县域”行动,圆满完成了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各项目标,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会议指出,“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县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农业优先、文旅赋能”发展定位,坚持以乡村振兴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实施产业富县、文旅活县、生态立县、教育强县、科技兴县战略,建设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打造全省现代寒旱特色农业示范基地、黄河上游一级支流生态保护治理先行地、西北县域教育现代化标杆地、长征红色文化传承弘扬高地,推动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县域经济释放新动能、城乡融合展现新形象、生态建设实现新突破、民生福祉得到新提升,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会宁实践新篇章。
会议要求,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县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发展定力、攻坚魄力和实干毅力,采取有效措施,系统衔接落实,以更大力度建设农业强县、更高标准打造会师之城、更实举措攻坚强农工业、更广领域拓展内需增量、更深层次推进城乡融合、更强决心保护生态环境、更优质量注重民生改善,全力迈好第一步,确保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砥砺政治品格,扛牢使命担当,锤炼综合素养,恪守行为准则,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会议号召,全县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县人民,坚定信心、乘势而上,抢抓机遇、向新而行,昂首阔步踏上实现梦想的新征程,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多会宁贡献!
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会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
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1月12日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会宁县人民政府向大会提出的《会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会议同意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会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纲要草案全面贯彻了《中共会宁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提出的“十五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发展战略、发展定位和主要目标,符合国家和省、市战略部署,契合会宁县情实际,顺应全县人民期盼,体现了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主题,是未来五年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要求,“十五五”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农业优先、文旅赋能”发展定位,深入实施产业富县、文旅活县、生态立县、教育强县、科技兴县战略,加快建设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全省现代寒旱特色农业示范基地、黄河上游一级支流生态保护治理先行地、西北县域教育现代化标杆地和长征红色文化传承弘扬高地。要认真组织实施“十五五”规划纲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各方力量,强化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为全面完成会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会宁篇章不懈奋斗!
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会宁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
决议
(2026年1月12日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会宁县人民政府向大会提交的《关于会宁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会宁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会宁县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会宁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6年1月12日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会宁县人民政府向大会提交的《关于会宁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会宁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财政预算。
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会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2日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贾全代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农业优先、文旅赋能”发展定位,深入实施“五大战略”,扎实推进“一县四地”建设,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不断开创全县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会宁实践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会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2日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慎忠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严格公正司法服务保障“十五五”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2日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会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永和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会宁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会宁实践。
(会宁融媒综合报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